真是夠了~~~~~

在修下去

之前念的  不就都成過去式了

考國考的風險還真大阿

但是還是只能默默接受了

想想立委諸公們

修的法應該都是為自己有利的法

只是這些實體法跟程序法

可以不要堆積到一定程度之後再一次清出嗎?

就像物權篇的所有權真是大翻修阿

之前的抵押權也是一樣阿

看了看草案   接下來應該是要把地上  地役權

修一修了    真是物權大翻修~~~~~~~~~~~

之前才把親屬繼承修過   現在又出現程咬金

要把繼承全部修成限定繼承

接下來是不是該把債篇也順便在修一次好了

噢~~~~~~~~幹     真是夠了

真是快翻桌了   ╯-____-)╯~═╩════╩═~



抱怨完了   該睡了

明天繼續奮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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