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是夠了~~~~~
在修下去
之前念的 不就都成過去式了
考國考的風險還真大阿
但是還是只能默默接受了
想想立委諸公們
修的法應該都是為自己有利的法
只是這些實體法跟程序法
可以不要堆積到一定程度之後再一次清出嗎?
就像物權篇的所有權真是大翻修阿
之前的抵押權也是一樣阿
看了看草案 接下來應該是要把地上 地役權
修一修了 真是物權大翻修~~~~~~~~~~~
之前才把親屬繼承修過 現在又出現程咬金
要把繼承全部修成限定繼承
接下來是不是該把債篇也順便在修一次好了
噢~~~~~~~~幹 真是夠了
真是快翻桌了 ╯-____-)╯~═╩════╩═~
抱怨完了 該睡了
明天繼續奮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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